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信义镇李花村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2 点击次数: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信义镇李花村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共计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信义镇李花村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李花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3.64亩主要是用于建设猪场,配套建设管理用房、转猪台、中转服务区、配电房、干粪棚、排污系统、环保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生猪存栏量为4000头,年出栏生猪8000头。
5、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胡秀
联系电话:158816883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
联系电话:18780352692
电子邮箱:324995676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信义镇李花村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