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加工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04 点击次数:次
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加工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现将《新设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加工车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设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加工车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塘坊大道677号积家工业园4栋3层A区
建设单位: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30万元
建设内容:公司租赁绵阳市经开区积家工业园541m2标准厂房,用于加工自主研发的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去污粉(液),拟购置粉体搅拌机、液体搅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去污粉(液)50吨。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绵阳积家工业园预处理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后排入涪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水,不取用地下水。同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且租用的厂房位于三楼,若项目废水发生泄漏,经采取地面防渗措施,很难渗入到地面,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本项目所采用的原辅材料均为液态、固态,项目生产是在常温常压下进行的,生产中无化学反应,仅进行混合和溶解过程,所采用的原辅材料均不会挥发进入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原料石英粉包装拆袋及投料产生的少量的粉尘。粉尘经采取单独设置密闭脱包间,原料在脱包间完成拆袋,粉尘在脱包间经自然沉降后,及时打扫收集。同时,运营期项目生产车间门窗保持关闭,粉尘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平面布局以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废包装袋/桶、脱包间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桶,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售卖给废品回收站;脱包间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石英粉,属于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项目采取的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可行。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绵阳经开区规划。本项目对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进行了治理,分析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有效处置。项目拟建区域周边无环境制约因素,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项目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43818731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16-617378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本--四川乐居莱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家庭非餐具物品清洁剂加工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