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远大·美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18 点击次数:次
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远大·美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远大·美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远大·美域三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路东段39号
建设单位: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797.9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75929.32m2。总建筑面积86546.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693.85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69789.89m2和商业网点建筑面积2246.00m2,配套服务用房657.96m2),地下室面积11478.8m2。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特别是在干燥季节,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施工中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施工等,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涪江。因此,只要建设施工方加强管理,在施工期所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对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甚微。
(三)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治污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施工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工程产生土石方部分用于场地内绿化用土和平整土地,多余部分送至环保部门指点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先采取分类集中堆放,然后统一进行处理:—部分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后再利用,一部分按照当地政府市相关部门的规定,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和焚烧。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处置措施,同时注意对固废实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则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不会对项目所在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施工期噪声产生及治污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基础夯实机械等产生的噪声,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施工期噪声属于间断性噪声,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四、运营期污染源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烟气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烟气可通过烟道引至高空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确保居民厨房油烟达标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烟道引至绿化带达标排放;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地面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塔子坝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涪江。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住户生活噪声、商业活动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等。住户生活噪声值较小,通过对进出车辆限速、限鸣等措施可降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均安置在地下室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商业噪声通过对高噪声商业用房进行隔声降噪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78002525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816-6173787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
邮编:621000
电子邮箱:360500563 @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