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03 点击次数:次
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电梯产业园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四川腾达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面积4192m2,采购车床、切割机、焊机、剪板机、铣床、磨床、折弯机、冲床、钻床等设备,建成金属零部件生产线1条,组合外壳生产线1条,年生产金属零部件400万件,组合外壳5000组。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落实环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选址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9265529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38166733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全文公示本--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