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 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2 点击次数:次
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
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委托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编制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猪定点屠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建设地点:三台县乐加乡白果村八社
建设单位: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
项目投资:约20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466.52m2,建有工具间1间、杂物间1间、更衣室1间、休息室1间、检疫室1间、办公室2间、无害化处理间1间、储存室1间,待宰间30m2、屠宰区15m2、分割区20m2、加工区50m2、清洗区10m2、热水房50m2、不设食堂和宿舍。项目屠宰能力为2000头/年,平均6头/天。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四、运营期污染源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位于三台县乐加乡白果村八社,于2013年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2.2亩,用地为屠宰场法人个人承包地和租用村民个人承包地。进行生猪定点屠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屠宰能力为2000头/年。施工期已结束,厂区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氨(NH3)浓度在0.10~0.20mg/m³之间、硫化氢(H2S)浓度在0.002~0.006mg/m³之间,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同时要求以产生恶臭的待宰间、废水储存池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禁止使用木材作为热水池燃料,拟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自然通风后排放对外环境影响甚微;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使用,使用的频率很小,废气排放的间断性强,加上废气通过自由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经整改后,项目实行雨水、废水分流排放制度。本项目的废水最大产生量为7.376m3/d,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池+新增沼气池+三级沉淀池,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标准后,暂存废水暂存池,用作农肥。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处理具有可行性。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在经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通过自然衰减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该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猪血、猪毛、猪产生的粪便、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及废弃物等。其中猪血和猪毛,收集处理后外售;猪产生的粪便以及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及废弃物,进入沼气池处理,后经废水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暂存废水暂存池,产生的污泥定时清掏,用作农肥。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员工定时清运到垃圾厂。三级废水沉淀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用作农肥。项目各类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得当,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台县乐加庆洪屠宰场
联系人:王庆洪
联系电话:15881656598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16-6173787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
邮编:621000
电子邮箱:1092101567@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