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太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1 点击次数:次
游仙区(太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游仙区分局委托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游仙区(太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编制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游仙区(太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太平乡南山村五社(已废弃的太平小学旁)
建设单位: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游仙区分局
项目投资:91.04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其规模为40t/d。总用地面积占地面积约1028.63m2,总建筑面积142.68m2,建设内容包括压缩机操作房1间50.17m2、辅助房1间82.01m2、厕所1间10.5m2以及配套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工程,购置垃圾压缩设备2套,绿化面积308.5m2。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气环境:根据此次环评在本项目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周围会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可以将影响降至最低,同时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将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垃圾倾倒、压缩过程将产生粉尘、恶臭通过“前端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后端脱臭除尘”系统,可有效抑制粉尘的排放,满足废气厂界达标的要求;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绿化吸收等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通过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全部集中收集排入预处理池,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芙蓉溪。
渗滤液暂存于垃圾容器内同生活垃圾一并转运至绵阳中科绵投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并倾倒进入垃圾坑内,渗滤液进入发电厂建设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声环境: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汽车和压缩时等设备噪声,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能够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因此本项目的营运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已经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可行,只要进一步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运行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游仙区分局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18780500326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816-6173787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
邮编:621000
电子邮箱:136879707 @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本-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游仙区分局-游仙区(太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设施建设项目.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