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7 点击次数:次
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全文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27440万元
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卫星干道
建设内容与规模:占地147759.35m2,建设厂房及配套用房等共84016.50m2,其中,一、二期生产用房及生产配套用房分别为32261.94m2和36937.18m2,公用生活办公用房共计9027.41m2,其他辅助用房共计5790.00m2。项目绿化面积16700m2,绿地率11.3%。设置地面生态停车位61辆。项目购置安装生产设备约127台/套,购买安装公共配套设施共100余台/套,达产后项目可年产钢管束约4万t/a,H型钢2万t/a及楼承板40万m2/a。并配套建设隔油池、预处理池、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工地施工人员。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工地不设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一起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废水中含有泥沙和固体废物。为了减少建筑废水中的悬浮物,防止淤塞排水管道,减轻地表水污染负荷,需要在施工工地设置废水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装修工程、设备安装等工序,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溶剂,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的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3)对声学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建设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和管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项目施工装修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在做好相应的分类收集措施、管理措施后固废交由相关单位收运并妥善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无明显影响。
2、营运期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流程等,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普通生活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及打扫卫生废水三类。食堂废水及打扫厂房废水均属于含油废水,分别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普通生活废水、生活区打扫卫生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刘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故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项目用水主要采用城市自来水,生产、生活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少量办公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产生及排放,但废水产生点、污水处理设施等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通项目周围以待建规划的工业用地为主,项目设备选型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总平面布置中尽可能的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只要严格采取上述降噪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项目运营期间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声学环境质量。
(4)固废环境影响:项项目生产加固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及收集的金属粉尘均由金属回收公司负责回收;废包装材料有废品收购站定期回收;项目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械油、漆渣及废油泥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过滤板、废玻璃纤维及废活性炭均交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5)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项目喷漆线逸出的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及焊接区净化后排放的焊接烟尘,金属抛丸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及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后由18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接烟尘捕捉器净化后可达标排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5相关标准。经过上述措施,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绵阳市三台县总体规划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影响总体处于可接受水平。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进一步优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则本项目在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卫星干道
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ghuanke.cn/news/jszx30f/)查阅项目环境报告信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卫星干道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16-5669538
环评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1号)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中物院科技孵化基地B区405号
联系人:李女士 邮编:621000
电话:0816-6173787 E-mail: 727715687@qq.com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信息详见附件“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杭萧钢构绿色建筑装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71105文本--绵阳宏达杭萧钢构报告书(公示本)(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