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17 点击次数:次
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信息公示
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现将《包装、印刷制品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包装、印刷制品生产线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一康路16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 507#、 607#、 608#以及 E#、 G#、 F#、 F1#、613B#、 613C#-4、 504#库房,租用面积为 30038.41m2。 其中 507#厂房为型材车间、 607#厂房和 F1#库为纸箱车间、 608#厂房为印刷车间, E#库房的部分作为办公区, G#、 F#、613B#、 613C#-4、 504#均为配套库房。 购买和安装生产设备、设施等,建设包装、印务生产线。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政府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选址合理。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的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技术可靠,项目总图布置合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所选场地内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军 联系方式:13508119173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816-617378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7月17日至28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
1 文本-四川长虹印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送审本.pdf